吉布提宪法规定:实行总统制,总统兼任政府首脑,并任命总理,2010年4月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了总统连任次数限制,规定总统由直选产生,参选年龄上限为75岁,每届任期五年;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总理代行职权;总统职位空缺时,暂时由最高法院院长代行国家元首职务,但不得对政府和任何国家机构进行调整,并在30-45天内选举产生新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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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布提宪法规定:实行总统制,总统兼任政府首脑,并任命总理,2010年4月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了总统连任次数限制,规定总统由直选产生,参选年龄上限为75岁,每届任期五年;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由总理代行职权;总统职位空缺时,暂时由最高法院院长代行国家元首职务,但不得对政府和任何国家机构进行调整,并在30-45天内选举产生新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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