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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究竟能干什么?

规范性文件究竟能干什么?

【1】对于涉及立法的事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能且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范围内根据本县情况予以细化。【2】对于不涉及立法的事项,县政府可以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规定。可以创设一定的权利义务。如本县拟对贫困人口作一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要求的补助,就可以规定什么样的人有资格领取,以什么程序领取。【补充】这方面可参考一些规定了立法权限的法律,如《立法法》规定下列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又如《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誉皮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搭虚启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除此之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再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知如。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 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 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 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 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 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 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 定行政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 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 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 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除此之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以上这些,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属于立法权规定的范围,县级规范性文件就不能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