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平县是北京地区历史上存在的一个县,在金元明清时期,与大兴县成为北京顺天府的附郭县。宛平二字取“宛然以平”之意。其范围包括今北京西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之全部或大部。
辽开泰元年(1012年)改幽都县为宛平县,直至1952年宛平县撤销,在历史上存在了940年之久。1928年设北平市,宛平县改隶属河北省,县城迁至卢沟桥旁的拱极城,后世又称宛平城。1937年7月7日夜,日军在卢沟桥畔借口失踪一名士兵,无理要求进入中国军队防守的宛平城搜查,遭到中国守军的拒绝。日军遂向位于桥东的宛平城和卢沟桥发动轰击,这就是“卢沟桥事变”(或“七七事变”)。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县治迁往长辛店。解放初期仍隶属河北省,县署移于大台村。1952年,划归北京市,撤销县的建置,其原辖地区先后分别划入丰台区、京西矿区(门头沟区)、房山县(区)、大兴县(区)、海淀区、石景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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