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7月,其前身为南昌市劳动服务公司(副县级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全处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培训就业指导科、社区就业管理科、就业办、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处增挂牌子,合署办公,洪编发[2003]18号)。
2、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
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
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
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的功能。
(2)社会救助
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
(3)社会福利
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纲领。
(4)社会优抚
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
(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
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纲领。
3、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
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于1994年成立,是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县级单位。
主要职责是从事省、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临聘人员、人才挂编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养老保险工作。
4、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南昌市人才市场)
南昌市人才开发游樱交流服务中心职能工作:
1、 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
2、 负责人才开发、流动、保编存档、培训、测评、鉴证等服务。
5、南昌市企业经营者评价推荐中心
主要职能:
一、开展省、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及认定。
1、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洪发[2007]30号)的要求,为各类企清磨滚事业单位做好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及认定工作。
2、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文件要求,为南昌市各类企业单位做好高层次人才和海外人才引进工作。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1、以国内外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大型公司为依托,采取专题研修、考察交流、跟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实施“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
2、建立“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业绩档案,跟踪更新“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所在企业发展状况。
三、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聘用的办法,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考考务工作。
四、对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获得资格进行考试、发证。
五、为我市各类企业搜寻、评价、选拔厂长(经理)和“三总师、中层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
六、提供培训服务。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含厂长、经理、“三总师”、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任职资格培训、任职过程中的知识更新培训,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含领导干部)及企事业单位经营者赴国外或国内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相关部门委托,开展各类专门培训或个性化培训的服务工作。
七、提供择业服务。根据各类经营管理人才的意愿,通过搜集、评价、培训、推荐等途径,为其提供择业成长服务。
八、提供技术服务。受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部门委托,对各类经营管理人才进行评价、鉴定,颁发任职资格证书,提供人才评价、资格鉴定等技术服务。
九、提供管理服务。为企业提供咨答余询管理顾问性服务工作,向管理工作薄弱的企事业单位输出管理,帮助企业建立企业文化。
6、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主要职能:
1、负责办理我市城镇职工、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
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卡和发放工作。
3、负责引导参保人刷卡就医,对医疗费用进行待遇审核支付。
4、负责县区居民医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
5、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监督和管理。
6、负责对工伤职工进行探访、调查工伤事故、进行事故预防、处理工伤亡事故、支付工伤亡待遇的工作。
7、负责支付育龄参保职工的生育待遇,审核报销生育费用。
7、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
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为具体承办市本级失业保险工作的经办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和档案等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3、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的单证;
4、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5、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6、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8、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原农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9、南昌市职业技能实训考核鉴定中心
主要职能:
(1)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
(2)承担政府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10、南昌市劳动监察局
工作职责如下: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考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5、承办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11、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宗旨: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管理及所属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
2、 负责仲裁员及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3、 承担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 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12、南昌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职能介绍:
开展人事考试范围、专业、职位和人事考试客观规律的研究探索,进行考试方法的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制度。承担全市人事考试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经济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负责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以及事业单位招收录用考试南昌市考区的考务工作;承担省和市本级新开设的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协助局有关处室,承担我市组织的有关人事考试的组织、考试大纲,用书证订、发行及试卷命题等考务工作。拓宽考试工作服务领域,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各种考试的命题、组卷、制卷、考务和咨询等系列服务。
13、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实施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
2、接收安置上级下达给我市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办理他们的报到和接转等手续。
3、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发放和调整等工作。
4、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公费医疗的管理与监督,公费医疗手续的承办、医药费的审核报销等相关工作。
5、协助办理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计划生育费、取暖费、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境)等相关手续。
6、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转、存放、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7、指导和协助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和培训,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并对就业、培训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8、关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生活、思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适合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特点的活动。
9、负责对县、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适时到县、区了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思想、学习、日常生活和就业等情况。
10、协调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的其它工作。
14、南昌市专家服务中心
南昌市专家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对全市每位专家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提供帮助、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他们遇到实际困难。2、承办各类专家学者的学术、技术交流工作,积极开展专家科技成果推介服务,积极引进各类专家来昌工作。3、举办高层次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研讨(修)活动,积极培养(培训)后备专家工作。4、做好归国留学人员的服务工作。
5、做好一年一度的专家休假和体检工作。6、积极开展送医送药送农业技术下乡工作。7、承担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变化的跟踪服务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8、办理全市专家国贴、省贴的津贴发放工作。9、主办南昌市“专家活动日”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的联谊活动。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业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信息调查分析及发布工作。
16、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原南昌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一九八九年十月成立以来,累计介绍就业70多万人次,为南昌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
17、南昌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为企业招聘技术人才,为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提供中介服务;
2、为企业和个人托管人事档案、代理人事关系,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事务。
18、南昌市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南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基本职能:
1、负责组织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指导各县区鉴定中心的考核鉴定工作。
2、负责本市的全国新职业统一鉴定及全省统考组织工作;
3、本市专项职业技能的开发与考核鉴定;
4、负责本市鉴定站(所)考评人员管理、培训
5、负责国家、省、市题库的管理以及本市题库的开发;
6、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7、受行政委托核发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本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8、负责承担本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的技术指导。
9、受行政委托负责本市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
19、南昌市职业培训中心
南昌市职业培训中心于1985年经市人民政府(洪政厅字[1985]6号文)批准成立唯一一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10人,已成立26周年,并被评为江西省优秀就业培训中心及全国重点就业培训中心的称号。在岗人员20人,聘请专业教师18人,退休人员4人。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培训各类学员25万余人,为南昌市的再就业工作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心教学场地设在章江路31号。有办公室5间,传达室兼教师办公室1间,教室10间(汽车、摩托车模拟、电子电工、数控、计算机、制冷制热模拟、语音教学、缝纫裁剪、烹饪、电算化会计、信息编程)。
20、南昌市劳动就业介绍服务中心
南昌市劳动就业介绍服务中心,成立于1996年,位于子固路12号(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现有职工31人,主要工作有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和输入、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委托代理(劳务派遣)、猎头服务、家政服务等劳动保障部门公益性服务机构。
21、南昌市创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
1、为全市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2、为全市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实训;
3、通过多种途经收集、发布创业项目,为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
4、提供融资辅导、小额担保服务;
5、提供创业自我测试平台,综合评估创业能力;
6、提供创业专家预约咨询、指导服务;
7、提供创业见习岗位服务;
8、提供开业办证、后续跟踪服务;
9、多种途径全面宣传成功创业者事迹及创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