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企业所在地的安监站进行申请,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余历握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 )——考核通过后,上烂手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竖庆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一、含义: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三、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