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如数公约,模范履行业丰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扩展资料: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模灶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渣码首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