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下列资格者,得依规定申请来台升学:
(一)应届毕业生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之户籍所在地(即生源地)、非应届毕业生之现在户籍所在地,为大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及广东六省市之大陆地区人民,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始具备报考博士班资格:
1、持台湾认可名册所列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以下简称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之硕士学位毕业证(明)书及学位证(明)书。
2、具符合台湾采认规定之香港或澳门大学校院硕士学位者。
3、具台湾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学校院硕士学位或具报考博士班同等学力资格者。
4、具符合台湾采认规定之外国大学校院硕士学位或具报考博士班同等学力资格者。
(二)应届毕业生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之户籍所在地(即生源地)、非应届毕业生之现在户籍所在地,为大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及广东六省市之大陆地区人民,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始具备报考硕士班碰斗陪资格:
1、持台湾认可名册所列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之学士学位毕业证(明)书及学位证(明)书。
2、具符合台湾采认规定之香港或澳门大学校院学士学位者。
3、具台湾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学校院学士学位或具报考硕士班同等学力资格者。
4、具符合台湾采认规定之外国大学校院学士学位或具报考硕士班同等学力资格者。
(三)上开所称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系指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兰州大学,共41所。
简而言之,申请台湾高校研究所需要两个条件:
1、通过高考/考研进入上述41所高校本校就读,且顺利毕业(分校、函授等渠道获得的学历同样不被采认,附:不予采认之大陆地区高等学历 下载地址:http://t.cn/Sq4wRj);
2、应届生的生源地和往届生现在的户籍必须为目前大陆方面开放的“四省二市”,即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福建。
四、 缴交材料
包含基本资料及各招生学校规定资料两项。
1、基本资料:以下资料各准备1份并依序装订。
(1)报名表:由报名系统列印,须贴妥相片并于签名栏处亲笔签名。
(2)大陆居民身分证正反面复印件(原始正本须于抵台入学时缴交学校审查)。
(3)学历证明文件:
A. 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非应届毕业生:须向大陆地区“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 (网址为http://hxla.gatzs.com.cn)申请代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历年成绩单之认证,并同意由该中心将认证报告寄送本会。未依规定申请笑蠢认证,可能会影响录取结果,请申请人特别注意。
B.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应届毕业生:须向大陆地区“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申请代办历年成绩单(不包含最后一学期)之认证,并同意由该中心将认证报告寄送本会。未依规定申请认证,可能会影响录取结果,请申请人特别注意。
C.大陆地区以外之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须缴交学历(力)证件复印件(原始正本须于抵台入学时缴交学校审查)。
D. 大陆地区以外之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缴交在校历年成绩单正本(不包含最后一学期)。
(4)缴费收执联(以境外电汇缴费者才需缴交)。
(5)财力证明(指报名销昌前3个月内银行所开立申请人本人、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之人民币10万元(约等值新台币45万元)以上之存款证明)。
2.招生学校规定资料:申请人每报名1所学校,均须准备以下资料各1份并分别装封。
(1)招生学校申请表:由报名系统列印,须贴妥相片并于签名栏处亲笔签名。
(2)招生学校规定应缴交之资料(请至本会网站查阅各招生学校应缴资料)。
六、 申请策略
陆联会已建议拟报名同学可先行准备下列文件(避免遇到寒假,学校相关单位休假)
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非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历年成绩单复印件
2.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应届毕业生:历年成绩单复印件(可不包含最后一学年)。
3.大陆地区以外之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须缴交学历(力)证件和在校历年成绩单复印件。
4.大陆地区以外之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缴交在校历年成绩单复印件(可不包含最后一学年)。
5.推荐函(推荐书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可以请推荐者自行撰写,并由推荐者将推荐函弥封,在封口处亲笔签名后交由申请人,到时后报名时置入招生学校应缴材料的信封内)。
美国等国家组织的一类海外短期的交换学生计划,其英文名字“Study abroad”直译也为留学,请参见海外研修(中国大陆称为海外交流)。
扩展资料:
主要原因
1.开阔眼界和经验;
2.学习与该国有关的语言、文化知识;
3.追求更好的教育条件。在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留学的学生中,这个原因最为常见。
4.外交原因。政府之间为了表示亲善合作,可能互派学生,官员或者军人到对方学校学习。
5.与移民有关的原因;
6.随父母暂时居住在外国的未成年人。
7.以留学生身份申请学生签证,获得暂时定居权。
8.熟悉该国社会,积累经验,为以后永久性定居作准备。
9.为将来获得更好的工作环境打下基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