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和比例这部分知识中,反比、反比例和反比例关系也是容易混淆的。不正确区分三者的确切含义,就会在凭借概念进行判断和依据性质进行计算上,产生“后遗症”,最后还得溯本求源,从基本概念上进行澄清。因此,从防微杜渐的角度上,一开始就结合教材进行正确区分,是非常必要的。 “反比”是与正比相对而言的,它们都不属于比例的范畴。在两个比中,如果一个比的前项和后弯态项,分别是另一个比的后项和前项,这两个搭前比就叫做互为反比。 例如:3∶4的反比是4∶3;反过来,4∶3的反比是3∶4。 “反比例”是对两种相关联的量对应数值知闹清组成比的顺序而言的。两种相关联的量,一种量变化,另一种量也随着变化,如果这两种量中相对应的两个数的积一定,这两种量就叫做成反比例的量,据此写出的比例式称为反比例。 例如:有一堆煤,每天烧煤2吨,可烧12天,如果每天烧煤4吨,可以烧6天,每天烧6吨,可以烧4天。从条件中的规律可见,煤的总重量一定,每天烧煤量与烧得天数成反比例。 “反比例关系”是成反比例的两种量之间的数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