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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刘海洋用硫酸泼熊最后被怎么处理的

清华刘海洋用硫酸泼熊最后被怎么处理的

北京4月30日电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法庭判决被告人刘海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刘海洋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刘海洋的辩护人则辩护,刘海洋伤熊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其主观动机是做一种实验,轻信熊的皮厚且嗅觉悄耐轿灵敏能够避免,因此是过失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记者了解到,如果不出意启肆外,此前被给予留校察看亩橘处分的刘海洋将在今年6月份取得清华大学的毕业证书,并准备继续攻读清华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