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习俗:
1、节日:
壮族的节日大多与当地汉族的节日相同。 春节,元宵节,春秋社会,清明,端午节,中秋节,重阳,除夕等中国传统民俗节日也是壮族的老年节日。 壮族有自己特色的节日是“三月三”歌曲节,“牛魂节”和“中国元节”。
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三月三”歌节最为隆重。
“牛魂节”,又称“牛王节”、“开秧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因为相传这一天是牛王的诞辰。
农历七月十四日的“中元节”,又称“鬼节”、“敬祖节”,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主要内容是祭祖和祀鬼。这天,家家户户杀鸡宰鸭(过去这个节日忌讳用鸡作祭品,只能用鸭或鹅祭祀,尤以鸭为主,这个节日甚至因此也被称为“鸭儿节”),蒸糕做馍,并用彩色纸裁成四季衣裤,以备祭祀之用。
2、婚姻
壮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女娶男嫁,夫从妻居”曾经较为盛行,后来过渡到“从夫居”的父系家庭为主。
直到近、现代,壮族农村地区仍普遍存在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出嫁那一天,由十来个同辈姐妹陪同到新郎家,有的地方当天婚礼过后即回娘家,有的地方新娘与同辈姐妹一起在新房中歌唱达旦度过新婚之夜,次日一起回娘家。以后逢农忙或节日才到夫家劳动几天。一般要到二、三年后或怀孕后才长住夫家。
这种文化现象被认为是壮族婚姻制度从“从妻居”到“从夫居”转变进程的一种过渡形态。
3、丧葬
清代中叶以后,土葬成为主要葬法。壮族的土葬,以“二次葬”为主要葬式首烂。二次葬,也称捡骨葬、拾骨葬,壮族称之为“金罈葬”、“金钟葬”等。
其葬法是:亲属死后,以薄棺就近埋葬,起“长墓”;待三五年筋肉腐朽后,再掘坟开棺捡其骨骸装进陶制的“金罈”中,然后择定风水宝地埋葬,起“圆墓”。前述壮族的火葬,也是用“金罈”装储骨灰,然后择地而葬,也属于二次葬式。
近代以来,有个别富贵之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不过,在一般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并不看重,也不认可 。
扩展资料:
壮族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
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
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者谈漏,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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