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都会拒绝理赔,但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会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交通肇事后逃逸,不但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也同时违背了我国公序良俗与道德伦理最低限,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受到道义上的谴责;
但肇事逃逸的情形,根据我国侵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国务院的交强险条例等规定,均不认为保险人可以据此免除交强险的赔付责任;
如果赔偿金额并不超过法定应当赔偿额度同时也不超过交强险限额,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应当按照交强险保险合同进行理赔。
肇事后驾车逃逸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017年9月26日20时许,田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驶往县城的路上与李某相撞,事故发生后,田某驾车逃逸,逃逸途中车辆失控侧翻。后洛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次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田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事发当日,李迹游春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右膝关节损伤;左侧冈上肌腱损伤;腰背部软组织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双肺挫伤。在医院救治期间,田某先后垫付医疗费122814.78元。
此后,李某多次姿耐找田某讨要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田某均以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为由拒绝支付。李某遂将田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磨卖。
案件审理中,田某辩称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李某的损失。保险公司辩称,由于田某肇事后逃逸,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只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相应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责任认定,原、被告均无异议,保险公司应该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赔偿范围内,承担事故给李某造成的经济损失。
虽然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但因田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车辆离开事故现场,属于商业三者险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投有“全险”肇事后驾车逃逸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