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陵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烂汪并、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饥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