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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了九项安全保护制度分别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了九项安全保护制度分别是什么?

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2、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3、计算机机房旅如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计算机机房附近施工,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4、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拆闷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报罩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5、运输、携带、邮寄计算机信息媒体进出境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 6、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7、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有关使用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8、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由公安部归口管理。 9、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