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它的基本方针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权益,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在国防法中,对国防的立法性表述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裂禅、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这个概念包含四个要素:
一、主体要哗饥素
国防的主体是国家。
二、对象要素
国防的对象是侵略与武装颠覆。
三、目的要素
国防的目的是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乱源返全。
四、手段要素
国防的手段是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扩展资料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内容包括:总则、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武装力量边防、海防和空防、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军人的义务和权益、对外军事关系、附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