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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新政

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新政

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新政如下:1、子女随迁到父母一方的集体户口上,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丛芦清报变更登记;2、一般办理子女集体户口落户时,需要的材料有,双方户口卡,出生证,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准生证等;3、其他规定。如果是集体户口的话,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进行申报落户:1、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另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其所生的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进行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落户;2、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单位集体户口的,应该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进行办理子女出生登记;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其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哗派出;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渗前。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