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组织的性质应为事业单位 。
在我国,对公证组织应属性质大体有3种主张:
因公证处在政府编制序列,属于行政机关;
公证制度属司法制度组成部分,公证处是证明机关;
公证人向社会提供智力性的法律服务,公证处属中介组织。
我国公证制度的特征 一般认为,公证制度具有公益性、中立性、公证办理的直接原则等特点。在与其他证明活动(如私证、认证、签证、保证)或相关制度(如民事诉讼、行政行为)比较的基础上,我国公证制度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下列两方面:
公证是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公证证明不同于私证、认证、签证、保证等一般的证明散知友,猛码有其特殊性;
公证是一种非诉讼司法活动。我国的司法制度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保护公民、法冲槐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公证法》第4条规定,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规定: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参考资料:公证处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