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国外来华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以上表演活动需要通过相关文化单位审核通过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在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时需要办理者满足一些必要的审批条件,条件的具体内容小编将在下面的内容中为大家做一个具体的介绍,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条件为: 1、目前注册资金无特殊要求; 2、有3名以上的演出家协会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 3、公司办理了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后方可签约艺人; 4、内资在公司注册所在地文化局办理,中外合资,中 方必须占51%以上,办理由当地文化局报文化部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演出管理经办人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主管演出局的领导;主管演出管理经办人根据局领导意见作出是否发还的决定;领证: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持许可证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主管演出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对初审进行审核,并加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