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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交坠湖,司机蓄意报复社会,这样的悲剧能否避免?

贵州公交坠湖,司机蓄意报复社会,这样的悲剧能否避免?

贵州安顺公交附湖的悲剧终于有了调查结果,当看警方通报后,相信每个人内心都非常沉重和悲痛,21人死亡,15人受伤。面对类似这样的悲剧,正如题主所问,能否避免呢?下面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特别工种,必须要加强从业者心理健康跟踪管理机制,绝不能马虎大意。

公共汽车驾驶员应列为特别工种,因为从事的是公共交通服务,对于贵州安顺公交坠湖的悲剧,暴露出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从业者心理健康跟踪管理机制。当事公交司机犯罪嫌疑人张某钢,从警方的调查情况来看,他先是离异,租住姐姐女儿的房子,虽然有一套40平米的自管公房,但是由于拆迁只有7万多补偿款。对于一个已经52岁的男人来说,生活的窘境必然会让他内心有强烈的自卑感。正如警方走访时收集到的信息,张某钢常感叹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必然会导致其心理出现问题。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心理有问题的驾驶员来说,其单位却没有引起重视,更谈不上心理健康跟踪管理了,这就为后续在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引发张某钢报复社会的暴发点,就在拆迁自管公房和申请公租房未获批。而这两点也没有引发公交公司的重视。

张某钢的驾驶满载乘客的公交车坠湖,这属于典型的报复社会极端案例,而其产生犯罪动机之前必须要有诱因,而诱因集中暴发点在哪呢?主要有两处,一处就在他的拆迁自管公房子,仅从其签了拆迁协议,但未领补偿款来看,显然他是嫌少,内心有极度不满的情绪;另一处就是申请公租房未获批,对于离婚且在外面租房子的张某钢来说,显然他会对未获批公租房这件事有不满情绪,因为他始终自我定义为贫困户,根本不认真对比公租房的审批条件。两种极度不满情绪交织在一起,就使张某钢报复社会的动机越来越强烈,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其所在公交公司并没有掌握张某钢的个人情况,自然不会重视对其进行跟踪管理。

公交公司缺乏应对像张某钢这类人的公共危机管理预案,必须要下功夫解决漏洞。

就在贵州安顺公交坠湖悲剧发生后,我们突然发现城市公交公司有针对像张某钢这类人的公共危机管理预案吗?显然没有,一是缺乏对公交车司机的心理健康跟踪管理,二是在交接班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制度,三是车上缺少安全协管员。如果把这三个漏洞都下大功夫去堵上,是否能减少或避免犯罪嫌疑人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作案的可能性呢?我想应该能,因为解决了这三个大的漏洞,至少可以严把用人关,让心理健康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去从事公共交通工作。但是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知道这样的设想真得能够得到重视。

结束语:通过上面的分析,不知道我的建议网友们是否赞同,如果你还有更好的公共危机管理建议,不妨都说一说吧,或者我们每一个人所提的建议,能够被有关部门看到,并获得采纳呢。如果是这样,我们也算是尽到了微薄的社会责任。

这种事情完全可以避免,那么为何还是出现这么悲惨的局面?蓄意报复社会,他死了,21条无辜的生命也因他而死,21个家庭也从此幸福不在有,他真的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但怎么谴责他诅咒他都晚了,那么他到底经历了什么,让他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报复社会哪?

生活的不幸,不大的居住地拆迁了,他拒绝领取补偿款,说明他没有同意拆迁,对补偿不认可,从此,他失去了居住权,只能流浪和借住,这种房无一间的生活对一个常人来说简直就不叫生活,也无法生活。

婚姻的不幸,他本来有一个家庭,妻子儿子,看似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妻子离开了他,儿子离开了他,原因我们可以做种种猜测,妻离子散,这种打击巨大无比。

种种不幸,都压在了一个人身上,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人,有了悲观厌世恶情绪,没有人给他排解,没有人开导他,继续从事这种危险工作。

如果有人早发现,早给他做思想工作,对他生活上以关怀照顾,调离原先从事的危险工作,也许,悲剧不会发生。

痛定思痛,悲剧发生了,我们怎样从中吸取教训,愿逝者安息。

这个公交司机太无人性了,太残忍了,死有余辜!

从安顺市公安局通报看,事情的基本起因是:司机张某钢,有一套40平方米公产承租房,20l6年棚户区改造,2020年6月8号,张某钢与城迠局签了协议,补偿费72542.94元,张未领。张又申请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月7日上午8点30分,张看到承租房将要拆,8点38分,张打政务电话,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对承租公房将被拆表示不满。

此后,张某饮了白酒,开着大客车,冲入水库,此案21名无故的人丧命,15人重伤。

从这个案件看,主要是张某钢这个人,太无人性了。

张某钢,在拆迁事上,你没达到要求,你心不顺,你可找城建局

交涉,如果城建局给你讲清了政策,说清了原因,你仍心不满,或者你承受不了,或者说,你因家庭生活不如意,你悲观了,没生存勇气了,厌世了,想死,别人也拉不住你,也看不住你,你愿往哪去死就死吧,你为何让一车与你无冤无仇的人与你一块死。

怎样解释,张某钢,不是人,思想入魔,像魔鬼,他死,也要拉着别人死。

张某钢思想阴暗。按其条件,每月有450O元工资,公租房补偿7万多元,要不成公租房,也能租房住啊。没到非死不可的程度。

从这个案件分析,应题主问,能否避免此类事发生?

从现在资料上说的看,客观分析如果公交公司领导,能与员工打成一片,不但对员工的工作赶的紧,而且对他们个人的生活很关心,对丧偶,离婚,伤病,拆迁这些户格外关注,能帮他们解决困难。如果这样做,平时也能发现些问题,如果发现那位司机心里存着事,烦恼,急躁,及时的调换司机,或让其处理完事再上班,或让其休息。司机不带烦事,生气事驾車,效果会好一些。

再一点,城建局在户签定协议,但是户家不取走补尝费,说明工作还没完。如果城建局,做透其思想工作。可能会好些。

此上邀请回答,分析是否有道理,请平台,网友指正。

昨天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调查终于有了结果,是司机张某钢蓄意报复社会,故意撞击护栏坠入湖里,让车里的37人为他陪葬。

这期事故共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其中还有高考生,他们奋斗了十几年,就在要面临高考时,生命却就此止步。这期惨剧,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人们不禁要问,对于服务于公共事业,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这种人的心理健康问题有谁负责?怎么发现他们的异常?

一、司机张某钢是典型的自己的诉求得不到满足,而蓄意报复社会

让这么多人陪葬更多的是引起全社会关注,造成大的影响。可是他有没有想到,这些人与你的不幸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要让这些无辜的生命给你陪葬?!

张某钢是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很早就和妻子离异,自己租住在以前单位的一套40平方的自管公房里。这套公房因为要拆除,补偿款是72542.94元。他一直没有领取,可能也是嫌补偿太低。他还申请过一套公租房也没有获得。7月7号上午8点多当看到公房被拆除时,他曾经打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投诉过。

随后,他又与他对班的司机打电话提出调班,本来当天他应该是12点多接班。在接班前他还回了趟家,在家门口附近烟酒店买了白酒和饮料,并把白酒装进饮料瓶里用黑色塑料袋带着。11点接班时,他还曾经送过一趟旅客到终点站。

随后在11点39分他给女友打语音电话,流露出厌世情绪。11时47分张某钢驾驶公交车从火车站出发,在途中乘客下车时饮用了饮料瓶里的白酒,12点12分在行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他先是放慢车速躲避过往车辆,随后加速横跨5个车道,撞毁护栏后冲入水库。

从监控视频看,明显是有意而为之,乘客在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就冲入了湖中

二、事件发生后,又正赶上高考第一天,全社会都为之哗然

因为从监控视频看许多人都看出来像是司机有意为之。但是,采访张某钢的同事都说他是一个乐观的人,经常在抖音小视频上K歌,据说在出事的前一天夜里他还录制了自己唱歌的小视频,也说明这样的人具有很强的伪装性。

这几天人们都在关注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车辆的问题?还是司机生病等原因?

7月12日官方详细调查结果出来后,证实了张某钢是因为自己的一些诉求得不到满足,生活不如意,为了报复社会,制造影响,有计划、有预谋的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个人极端犯罪。造成了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极大损失。张某钢如果不死,也是涉嫌重大刑事犯罪,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这件事情,教训是血淋淋的

也让人们对从事公共交通领域的人们的心理健康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对于从事这个工作的人,不能仅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心理健康检查更重要,因为他们的手里掌控着的是几十条的生命,一旦他自己遭遇不幸,想不开,会用许多条生命为他殉葬,可悲可叹!

对于从事公交行业的司机,单位也应该经常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倾听他们的诉说,对于他们的压力即时给予排解。

当然,像这种外表看着很乐观的人,很难发现他的这种反社会反人类的一面,但是,如果早点进行心理疏导是不是惨剧就不会发生呢?

结语:

这几天也有网友讨论说涉事司机张某钢是因为遇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想不开,还有人发出了同情的言论。

确实每年因为拆迁引发的冲突不少,许多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但是,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拿无辜的生命来为自己的不幸买单。如果真想不开可以自己去死,而不应该连累无辜的生命,他们有些还都是孩子,生命才刚刚开始,还没来得及绽放就陨落了,家长该怎么活啊?

所以,那些同情他的人可以闭嘴了。没有切肤之痛,无法理解失去亲人的痛楚,那是用什么都难以弥补的。

愿经过这件事后,从事公共事业的行业都能够注重员工的心理教育,发现危险苗头及时调岗。

愿逝者安息!生着坚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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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此次事件,有些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了?

7月7日正好是一年一度高考的日子。高考对于每个家庭,每个学生来说都是一生中十分重要的事情。于这一天发生如此事情真的是令人感到十分的震惊,且为此次事故中失去生命的人感惋惜和哀叹。该起事件中死亡21人,就会有21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司机的这种恶意伤害他人,报复社会的行为是否提前有什么征兆?

这种问题真的不可以避免,或者是提前进行预防吗?这起恶性事件中的公交司机反映了公交系统现存的何种问题?该名公交司机又是否值得被原谅呢?

①多关心一下身边的人,或许就会扑灭灾难的“火种”

该起恶性事件的发生是有征兆的。公交公司的人员可定指导张某家中拆迁的事情。但是,估计没有人把这当成了一件事儿。因为每个人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扫好自家的门前雪,他人瓦上霜又与我何干呢 ?张某因为家里拆迁的事情一直心事重重,心不在焉反反复复的思考这其中的得失,然后为自己抱不平。此次,如果有家人或者同事关心一下张某,对张某进行一定的心里疏导,或者听起简单的诉说。或许,这起悲剧就能避免。

②张某即使活着也不会被原谅,公交系统自我完善需提上日程

我们即使在工作和家庭中受到了再大的委屈,我们也不应该将我们的不满发泄给社会上那些无辜的人。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背后都代表这一个家庭,他们的不应该为某些人的痛苦活着委屈买单。

该起恶性事件如果有人在发现司机张某不对的时候采取某些行动,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如果公交公司同事之间都相互关心,有爱且乐于互助,或许结局便不一样了。如果公交公司能及时发现员工的情绪和心里问题,结局合会被改写。

坚持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这恐怕没法避免,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其他行业也都有这样的极端事件发生过。

几天前刚刚宣判的另一件发生西安公交车上的惨案,也同样是重大恶性报复社会事件,但与公交车司机可没什么关系。一名叫辛海平的人,因无端怀疑自己乘坐公交车时被人扎针染上重病,竟然决定蓄意报复社会。

2018年6月22日,辛海平携带剔骨刀在乘坐的陕AN1311的302路中巴车上持刀连续捅刺车上无辜乘客及车下过路群众,致4人死亡,7人轻伤。

这样的恶性事件能有多少?恐怕说“凤毛麟角”都有些夸大。事件背后的原因虽然是常见的拆迁补偿,但对于司机而言仍然是非常偶然的,目前看来还没有明确证据显示,拆司机家的房子就一定是违法行为,只是存在一些可能违法的一些环节。但司机也有更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明明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随后反悔却没有及时告知相关拆迁部门。

退一万步讲,拆迁的房子是自管公房,自管公房那可是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房产,补偿7万元总价款已属不易。即便房子已经拆了,司机想不通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诉讼,他竟然闷不做声就把一车无辜的人带进死亡,真真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我的观点是,这件恶性事件虽然令人震惊,21个人永远失去生命实在令人惋惜、愤怒,但矛盾总会有普遍性和特殊性,这样的偶发事件是无法避免的,即便给司机解决了全部问题,他还存在个人的严重偏执、手段残忍的一面,看看他把车开进湖水的时候是多么决绝,这个人的心得有多硬,多冷酷?

首先向遇难者默哀!其次,谴责这个司机的罪恶行径。再次,需要反思导致此次事故的深层次的原因。

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司机遭遇了离异,但是,也有了新的女友;有一个可以居住的四十平的公有房;平时为人和善。这是官方的通报里面说的。由此看来,他平时不会有太多的不良情绪,不会有什么解不开的心结,所以,我个人认为司机不会有什么心里疾病。

房子房子房子!

有人说了,他那些年为啥不买一套房子?这个事情不好说,他以前不在公交公司,是一个柴油机厂的,那个四十平的小房子,是公建房,五十多的人对这种房子都会有印象。至于他还有没有其他房子,没有消息透露他在婚姻中有没有其他房子,也不知道他何时调入公交公司,是不是公交公司在编的司机。可以肯定的是,他离婚后的主要财产就是那套小房子了。当初这种房子也是房改系列的,不知道个人有没有持有部分产权。但问题是,这房子将要被拆了,补偿款七万多元!这个补偿,如果说房子他没有产权,又从何而来?

一个五十多的人,前五十一年都熬过来了,怎么这次就失去了人性?当一个人觉得冤屈无处倾诉,到了生无可恋地步,他的心理就会扭曲,理智皆无!

永远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谴责他人!未知他人伤,怎知他人痛!

再怎么谴责这个司机,他已经是死了!再怎么恨他,其他无辜的生命也无法挽回了!这不仅仅是这个司机的人性泯灭,不仅仅是无辜遇难者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关爱每一个生命,尤其是让底层享受到阳光的温暖

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公平。

对这一点,大部分人可能都会接受,大部分人都知道自己的能力所在。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但是,规则要做到尽可能的公正。如果大家在相对的公允规则下努力,对于结果的不同,是可以接受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不知道说这句话的人是什么心态!他眼中怎么就认定他人可怜。在我看来,有的人是不幸的,不幸的原因多种多样,何必冠以“可怜和可恨”!面对不幸的人,你可以没有仁爱之心,可以不伸手拉一把,但是,又何必用这种语言再刺激他人?

匹夫之怒,血溅当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当场的人,成为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里的鱼!

看事发时的情景:得知消息、申请交班、买酒喝酒……这已经有了征兆!可惜,没有人去在意一个普通员工的心态、举止……

当杯具发生,重要的不是谴责和痛惜,而是找出症结所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请大家记住:人,最需要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才是美好的人间;愿人间永远暖如春,愿每一个生命都会得到呵护!

我觉得应该可以避免。

俗话说“冰冻三日非一日之寒",司机张某从遭遇婚变,到房房拆迁,其间精神肯定反常,如果我们能及时进行人文关怀,进行心理疏导,并马上停止其驾驶员岗位,这样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如果拆迁当中能依法办事,多些宽容和尊重,少些强拆和斥责,让张某理解政策,心甘情愿配合改府拆迁,他就不会对政府有怨气,也就不会心生报复社会之念,这样的悲剧也不会发生;如果张某的单位平时客运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严格落实每日驾驶员岗前问询制度,密切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做到“人病不上车",这样的悲剧也完全可以避免。

然而,悲剧巳经发生,一切的如果都于事无补,关键是要吸取教训,举一反反,建章立制,亡羊补牢。

事故发生后,国家交通运输部迅速下发了巜关于贵州安顺公交车坠入水库事件的警示通报》,要求各部门丶各单位统筹做好交通客运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是啊,交通运输事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一定要坚持人民至上丶生命至上的宗旨,研究建立公共交通丶班线运输驾驶人员心理疏导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心理疏导服务,保证驾驶人员心理健康,把好“方向盘",严禁心理健康和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运营,构筑一道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万无一失的安全防线。

这样的悲剧能够避免。

假如公交公司很早就发现张某刚一些情绪方面不正常的倾向,提早对其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并根据张某刚的状态和实际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那么这样的悲剧会不会再发生?

所以说,这样的悲剧是能避免的,只不过需要把工作做在前面。

公交司机本身就是一个特殊职业,工作艰辛,收入微薄,社会地位较低,服务公共大众,面对各种人群,生活压力,情感压力等等都非常大。

再加上,张某刚本身家庭离异,生活不顺,租住在外,孤独寂寞,情感郁结,情绪积压,心理已经不健康了,就再不适合开公交车了。

作为公交司机,必须是身心两健,因为这个职业非常重要,是要对公共安全负责任的。

但可惜的是,事前单位或者其他相关的领导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也没有实际关注过张某刚的生活,更没有调整他的工资岗位。

但说实话要做到事前预防非常困难,有些现象非常隐蔽不好被发现,既使有苗头估计也没有人愿意承头去做这方面的工作,毕竟这样的工作真不好做。

服务行业事关重大,所面对的群体比较广,比较大,若有危险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所以,必须要加强对服务行业人员的管理,不但要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还要关注心理健康。

但不管怎么说,个人的悲观厌世,个人的遭遇不幸,个人对社会的不满,那都是个人的事情,不该将这些不幸强加给别人,不该用个人的不幸,去造成别人的不幸。

这种悲观报复社会的人,真的是罪大恶极,人神共诛,罪不可赦,死不足惜,也必将依法受到严惩!

愿逝者安息,生者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