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是这样,我是新开的一般纳税人,代帐的会计说现在还属于前三个月的辅导期所以当月的发票只能次月抵扣,现在第二个月,有发票必须要开了,没办法只有全额交税,这个月的进项票放到下个月抵扣的话,发票上的货物名称肯定就有跟下个月再开出去的发票不一致的,也... 是这样,我是新开的一般纳税人,代帐的会计说现在还属于前三个月的辅导期所以当月的发票只能次月抵扣,现在第二个月,有发票必须要开了,没办法只有全额交税,这个月的进项票放到下个月抵扣的话,发票上的货物名称肯定就有跟下个月再开出去的发票不一致的,也可以抵扣吗?那个代帐会计开始说进出项的货物名称不用一致,现在又跟我说必须一致才能抵扣,烦得很!所谓的辅导期当月发票次月抵扣是怎样一个抵扣啊?比如说这个月有50000进项票放到下个月抵扣,如果下个月开出去的发票只有45000,那进项大于出项了我岂不是很亏?因为第一个月的出项票我已经是全额交税了,我可不可以只抵50000里的45000金额出去? 展开
月末拿超到稽核通知书后,不织坏雨反能只转销项税额部分,应全部转入进项税额做抵扣显病概首燃川类,在帐面形成留抵,如果当月不抵扣,下个月将不再允许抵扣,可做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360问答扣进项税额
这样,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形成留抵税额,可用以抵扣以后的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
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加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辅导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