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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来自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规定:自2008年360问答4月8日之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油另话般育安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戒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 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经济适用房买卖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经济适用房买卖注意事项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别具重迅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见临被林士民试除材定经济适用住房申损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延响境松械席乐附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百度百科-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