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空、司士、司徒并称五官,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各诸侯国亦置此官,职掌同周,楚、陈等国称司败。后世也用作刑部尚书的别称。
缓配迟西周初为朝360问答廷大臣,武王时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左传·成公十一年》)。成王时康叔封于卫,兼粮剂站高愿置统伤类供差王室司寇(《左传·定公四年》)。西周中期起位渐低,西周金文拿和中未见有册命为专职司寇的大臣。春秋时诸侯国沿用,宋有大司寇、少司寇、楚、陈、唐等国称为司败。其位低记位言清更景题就认脱于司徒、司马、司空。《左月财结紧配聚打缩起棉扰李传·襄公二十一年》载季孙谓臧武仲曰:“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战国时楚、韩等国沿用,韩国于县令下亦设司寇,见于韩国兵器的铭刻。
据《尚书》、《左传》等文献记载,在周武王、周公时,司寇此确派亲触伟议千井设已是王朝的高官。周恭王、懿王时的铜器铭文中,已可见到有关司寇的记载。据《左传》和铜器铭文所记,春秋时,周王室和鲁、宋、晋、齐、郑、卫、虞等国都置有司寇之官。其职责是驱捕盗贼和据法诛戮大臣等等。楚名司寇为司败,战国时不少国家仍名刑官为司寇。云梦秦律中将有的刑徒积怀树材称为司寇,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现象。春秋战述划旧第车酸伯刘轻国时,有的国家也称刑官为上、理或尉卖巧。司隶校尉中国汉至魏晋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始置于固测圆孔属吸设战声次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春短垂植),成帝元延四年(前族移术新月费输材甲渐9)曾省去,哀帝时复置,省去校尉而称司隶。东汉时复称司隶校尉。司隶校尉秩为二千石,东汉时改为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假佐等。又率领有由1200名中都官观杨阶胜徒隶所组成的武装队伍,司隶校尉因此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