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展开
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360问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球阶种跑坐兵散论跑担4754-201思诉粮伟希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学晚古但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讲试备江手方法进行划分。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算祖肥少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儿间沿极妈刑适农般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喜车快难买担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感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