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不是很清楚现在的婚姻法,所以想让大家帮忙看看,为了今后有不必要的麻烦,怎么办才是最好的? 我现在未婚,想要买套房子,本来想房产证上就写我一个人的名字,用我的公积金贷款10年,平时每月还贷是爸妈出钱的。后来听人家说:要是在这10年内结婚,婚前房子贷款没还清的话,一旦你今后要离婚,即使房产证上没有配偶的名字,也算是共同财产。 不知这样的说法对不对的?要是在房产证上写我和我妈的名字,婚前没还清贷款,要是离婚的时候也算共同财产吗? 除此之外有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因为爸妈都退休的,所以房产证上必须写我的名字,不然没法用公积金贷款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权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止管厂些杆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解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盐什含目如如空终未甚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动顺亲架种他啊迫思本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此,如果有可能,在结婚前还完贷款最好。
针对问束光显肥题补充:没有区别,买独况察其中仍然有你的份额,处理同前,只是可以夫妻分割的份额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