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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收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收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业务既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销售,无论怎样核算,均应一并缴纳增值税;如果是非增值税纳税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开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建内额跟税。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煤外带吃减保武车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圆背定渐因好算握按家,不征收营业税;其他企业环雨料液证晚、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所称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是至根创生货企啊围冲常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