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魂七魄是道家语,其称人之魂魄由“三魂七魄”组成。
三魂:胎光、爽灵、幽精。七魄:尸狗、昌陵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魂:旧指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魄:旧指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
三魂七魄故事
其一:《玄怪录》载三魂七魄故事来自,唐元和五年五月,360问答司戎郎崔宣子崔环病中被两黄衫带到阴间判官院受刑。崔环站判官院外,忽听到四声以杖击人之声,旋有阴吏出来对崔环传话:今且宽恕,只将你轻杖四板放归。
崔环说:“此身不入,何以受刑?”阴吏说:“凡人有三魂环论运,一魂在家,二魂受杖耳。不信,看郎胫合有杖痕?重划案阶”崔环拉起衣一看,两胫上果然各有四条杖痕,且痛苦不堪,不能举足,只能匍匐而行。
其二:清袁枚《续子不语》亦载:杭州风俗,新娘子过嫁时须手执宝瓶,内盛五谷,入男家门后交换,然后放在米柜中。某日,一梁氏新娘执宝瓶过城门时,因守门人索钱吵闹受惊,随即精蚂友神恍惚。
后喝一碗符水,才神魂稍定,乃对人说:“我有三魂,一魂失落于城门外,一魂失落于宝督板可瓶中,须向两处招归之。”家人依言施行。新娘子说:“城门外魂已归矣,宝瓶中,魂为米柜所压,沿不能出,奈何闷迅槐?”家人又依言施为,新娘病才好。此为惊吓而丢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