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请问专家:我公司与员工签订用车协议(车主为员工),协议约定租赁费5万,使用期间的费用:如汽油费,过路费,保险费均在公司报销。问:走什么科目?是否要代扣个税?
第一,对于私车公用问题,通常这种汽油费用、过路费、保险费用等在公司报销涉虚开发票行为。因为发票是开给站甲假钢善引径例住建车主的,然后在公司报销,实质上有点涉及虚开行为。当然税务机关不较真有的地方可以这样处理。
第二,对于这种费用报销方式,实质上冲减了员工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应该由公司支付给车主费用,然后车主去支付上述费用才是正常的业务处理模式。有逃税之嫌。
第三,要面存也境频固须道阳变复代缴个人所得税。走其他应付款科目。21:4统药矿氧植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