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暂行条例是国民党政府时期有关征收遗产税的法规之一。遗产税又称“继承税”,从1915年北洋政府时期就开始酝酿,1929年国民党政府曾制定《遗产税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后又经过多次讨论,但都未付诸实施。直到1939年国民党政府财政部拟定《遗产税暂行条例》和施行条例,并于1940年7月1日在全国同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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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暂行条例是国民党政府时期有关征收遗产税的法规之一。遗产税又称“继承税”,从1915年北洋政府时期就开始酝酿,1929年国民党政府曾制定《遗产税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后又经过多次讨论,但都未付诸实施。直到1939年国民党政府财政部拟定《遗产税暂行条例》和施行条例,并于1940年7月1日在全国同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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