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㮙(1110年 - 1133年),是北宋第八位皇帝宋徽宗·赵佶的第十五子。母亲是贤妃王月宫。
生于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四月。七月赐名为赵㮙,并授封横海军节度使、检校太尉的官职,封为冀国公。
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改封剑南东川、威武军节度使,迁封太保,进封为沂王。
经历靖康之变(公元1127年),靖康之变时十八岁。靖康之变后,与父亲宋徽宗、皇兄宋钦宗·赵桓等人一起被俘北上,四起北行,押往金国。
天会六年(公元1128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与宋徽宗等人一起被迁徙到韩州(今辽宁省昌图县)。
最后于天会八年(公元1130年)七月十五日,与宋徽宗等人一起被迁徙到金国的五国城(今黑龙江省依兰县)。
天会十年(公元1132年)六月二十四日,赵㮙因诬告父亲宋徽宗谋反。
于天会十一年(公元1133年)八月,被金朝第二位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在五国城诛杀。时年二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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