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经2013年9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批发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42条,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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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经2013年9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批发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42条,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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