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法律系),是复旦大学下属院系之一。在九十余年的辉煌历史中,法学家群星璀璨,王宠惠、张志让、梅汝璈、杨兆龙等著名法学家都曾在复旦执教。几经改组与调整,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如今复旦法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重镇,为中国司法界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人才。2015年12月,复旦大学法学院加入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
法学院成立后,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现已建成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资格, 已设国际法、民商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和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七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立一级学科硕士点(已设除军事法学外的其他九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建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自2000年起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学院法学一级学科2012年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获批设立“复合型”和“涉外型”等两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两个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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