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2019年3月22日10时,国家卫健委已就江苏盐城市响水县化工厂爆炸事故紧急调派三批医疗专家组,赶赴当地驰援医疗救治工作。3月22日,习近平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险救援深刻吸取教训,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李克强就救援工作作出批示;3月22日下午,国务院决定成立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并已开展调查工作。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同志任组长。4月15日,公安机关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为该公司相关项目作虚假评价的中介组织涉嫌犯罪的17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共有26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情况汇报和责任追究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11月15日,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20年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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