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果潍,男,1962年12月24日出生于山东威海乳山,曾任青岛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长,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副厅级)等职务。
2012年5月4日,山东检方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单果潍,5月18日宣布逮捕。
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临沭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于2013年7月15日移送审查起诉。
2013年11月8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审查起诉。
2014年8月27日至9月2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单果潍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2014年11月4日,单果潍案一审第五次开庭,三天后休庭。
2014年11月9日凌晨,单果潍的辩护人王誓华在其认证的微博发表了一篇《万言书》,王誓华称《万言书》是单果潍亲笔所写,其中写道:“我莫须有地被迫害诬告成了聂磊黑社会的‘保护伞’。”
2015年4月,单果潍被依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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