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考试内容包括:
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
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及职业法规共15个科目。
其中前九好肢卜个科目为公共基础部分(上午),共计120题;后六个科目为专业基础部分(下午),共计60题。
2、专业考试内容包括:
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共9个科目。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专业考试条件: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友穗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饥敬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