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前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3年7月28日的讲话中所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写入党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之一,在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上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第二,全面发展观。
第三,协调发展观。
第四,可持续发展观。
发展历史
2003年4月15日,胡锦涛在广东视察时首次提出:“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同年7月28日,胡锦涛在全国防治非典的工作会议上又一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要更好地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这被认为是科学发展观一词的首次出现。
2003年10月14日,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提出了“五个统筹”。该次会议将胡锦涛的讲话精神写入最后决议,科学发展观概念得到了完善,并正式被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之一。
其后,中共中央迅速组织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2004年2月29日,在研究唤轮班的结业式上,温家宝要求全党“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科学发展观提高到全党“统一思想”的高度。
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就科学发展观发表讲话,“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将科学发展观提到与“三个代表”并列,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对科学发展观最完整、最全面的阐述。
2007年11月21日,樱困科学发展观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被写入党章。
2008年9月开始,2008年9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第一批:2008年9月开始,2009年2月基本完成。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中管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批:2009年3月开始,2009年8月基本完成。包括: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机关;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团机关;中央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企业,市(地、州、盟)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批:2009年9月开始,2010年2月基本完成。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单位;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二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上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扩展资料:
如何落实
第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这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需要长期保持较快的速度,并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这样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第二、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努力解决经济和颂信和社会发展存在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
第三、坚持城乡协调发展。要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第四、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第五、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第六、坚持改革开放。统筹推进各方面改革,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处理好内需与外需、利用外资与利用内资的关系,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第七、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科学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