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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的秋决制度是怎么回事呢?

寒露过后,天高风冷,一场秋雨一场寒,转眼已经到了寒蝉凄切的时候。秋天总是引起人无数的愁思与遐想。心上秋天,即是愁。蝉鸣声渐渐薄弱,就像生命最后的叹息。许多生命,在秋天结束。

这也不禁让人想到古代刑罚制度中的“秋后问斩”。现在我们看历史剧,总是看到这样的场景:某人十恶不赦,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大人”宣布判决,“关入大牢,秋后问斩”。这里的秋后问斩,即等到秋分之后,才执行死刑。

那么,为什么非要等待秋分之后才执行死刑?原因有三:一是顺应天道时序;二是遵行王道法则;三是考虑人道仁德。

古时候的秋决制度是怎么回事呢?

清朝囚车

一、顺应天道时序

古代中国是农耕社会,农耕文明中最不可违背的是顺应时序。这里的时序,即天时,古人讲天人合陪敬一,其实是对天道秩序的敬畏;顺应天时去做事情,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由此而产生的阴阳乾坤也好,五行相生相克也好,都是对天道的一种探索、解读、与遵循。

在偌大的时间刻度里,秋季是万物萧条肃杀的季节。这个时候,荒草枯败,树木凋零,噤若寒蝉。万物顺应时序生长与终结,人观万物兴衰而窥天道,认为秋季肃杀,适合执行死刑。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记载:“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春天万物生发,夏天万物成长,秋天则是收获,冬天则是藏。四季都有自己的秩序,万物在不同的季节知道做什么事情。

古时候的秋决制度是怎么回事呢?

秋收的前提是春耕,在春天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在秋天就会收获什么。如果播种善,就会收获善;播种恶,便会收获恶。十恶不赦的人,便是在春天播种恶的人,于是在秋天才会“收获”被刑杀的结果。

时间酿造着许多因果,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在这一层天道里,其实还蕴藏着中国人传统的因果学说。因缘果报,天道不可违。于是秋收时节,收取做恶者的性命,在古人看来也是顺乎天理。

除此之外,在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的传统文化中,秋天的属性是金,刀的属唯乱羡性也是金。秋季问斩,用刀行刑,合乎五行之说。行刑的地方,一定是在西方,金也对应西方,所以一般是“西门外问斩”。明清时候,斩首行刑的地方是宣武门外,宣武门就是城西门。

秋后问斩,是顺应天道时序。然而,天道需要有人执行。于是,有了王道。

古时候的秋决制度是怎么回事呢?

二、遵循王道法则

古代君王,被称为天子。《白虎通德论》记载,“天子者,爵称也。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天子,是古代政权里的一种尊称。在万民看来,天子以天为父,以地为母,是天地的儿子。

那么,即是天地的儿子,为什么不称为地子,而要称为天子呢?

原因是:天在上,为阳;地在下,为阴。在上为高,阳则表达希望、生机、强大。所以称天子而不称地子。

《史记·五帝本纪》:“於是帝尧老,命舜摄行天子之政,以观天命。”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尧年老后,传位给舜,让舜来行使天子的权利与义务,观测天命。古代天子,既然是天的儿子,所以被赋予了观测天命,顺应并执行天道的权利,从而制定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规章秩序。

古时候的秋决制度是怎么回事呢?

《荀子·天论》中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天子顺应天道,制定刑罚律令,并严格执行,那么天下才会太平。毫无秩序,就会发生祸乱。

这套刑罚律令,则是王道。《礼记·月令》记载,“孟秋之月,用始行戮”。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王道建立在天道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自身特点而具体推行。所以“秋后问斩”是在天道的基础上,对王道法则的遵循。

汉代的法律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需要再次等到秋冬。唐宋至明清的法律也基本遵循“秋冬行刑”的制度。秋天“戮有最,严断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已成律法定制。

古时候的秋决制度是怎么回事呢?

秋后问斩的原因除了顺应天道、遵行王道,还考虑了人道。

古代属于农耕社会,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百姓在一年四季之中,春夏是最忙的,只有到了秋季,尤其是秋分之后,田野庄稼收获的差不多的时候,才会有空闲。

这个时候能更好地动员民众前来观看罪犯行刑。罪犯行刑的场地,一定是比较开阔、也比较热闹的地方,这样指拍利于更多人围观。行刑者便把罪大恶极的人“诛杀于众”。

那么,为什么要选择在民众都有空的时候“问斩”罪犯,还要把民众集中起来观看呢?

因为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让大家知道,天道不可违背、王道不可抗拒,不能为非作歹,否则就是罪犯这样被刑杀的后果。这样的警示,可以降低社会的犯罪率。

古时候的秋决制度是怎么回事呢?

秋后问斩还考虑到冤假错案的情况。除了谋反这种直接挑战天子权威的重大罪犯可以当场处决外,其他罪犯还有可以翻盘的机会。

比如一些冤假错案,在等待秋后问斩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转机使案情明白清楚,而被判处决的人由此洗脱嫌疑。

出于人道主义与对生命的尊重,避免误杀、错杀,隋唐以后,重大案件几乎需要中央复审,有的甚至需要皇帝亲自审核,最终才确定判决。

到明清时期,国家制定了“朝审”“秋审”制度,《清史稿·穆宗纪二》记载:“谕停本年秋审,朝审勾决。”

“朝审”与“秋审”的结果一般是:情况属实;可缓决;仍有可疑之处;尚未明了;以及留养承祀(其罪当诛,但家有父母要赡养者,可以由皇帝裁决留养)。

这样的复核审查制度,避免了许多生杀悲剧,是天子实行仁德的一种表现。

所以说,秋后问斩,蕴藏人道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