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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献血的优待政策

江苏省献血的优待政策

在江苏省获春滚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2、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3、免费乘坐城或衫市公共交通工具。设区的市、县(市、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关爱献血者的具体措施。一、献血流程:1、填表登记:请填写献血登记表,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并交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2、征询体检:征询、量血压、测体重等。3、初筛:测血色素、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以及ALT等项目。4、献血:放松心情献血,每次献血量有200ml、300ml或400ml。5、休息:献血后稍作休息,多喝水,半小时后将绷带取下,回家后早点休息,不剧烈运动。6、发证:领取献血证及纪念品。二、可以献血的献血标准衫森腔:1、年龄:18-55周岁(可申请延续献血年限);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5、体温正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第七条 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第八条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需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