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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险的案例

应急避险的案例

被告人郑某,男,48岁,某海轮船长。 1998年11月,郑的船由南美载货回国码粗薯,途经公海时收到台风紧急预报,。由于船远离陆地,不可能进港;而在原地抛锚或者继续前行、返航均不能避免台风的袭击。郑为减轻船的负荷,以免船毁人亡,即命令船迟者员将所载货物的10%(价值10余万元人民币)抛入大海。然后继续前行。10小时后,台风突然转向,该船未遭到台风袭击。请采纳答案,支持我凳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