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获取的收入等。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⑵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⑶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其中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②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折现值),贷记老基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③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敏含念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债务重组的,应按该产成品、商品的公允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④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桥困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其中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⑷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