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惯例,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执行去年最后一次调息后的利率标准,这也意味着部分“老房贷”客户将省下不银子。那么去年最后一次降息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呢?据了解,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1-5年期年利率为4.0%;6-30年期的年利率为4.5% 。
不过,由于各个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银卖式不同,所以减少的还款额也不一档搏袜样,因此建议大家最好在还款之前先去了解一下自己当月到底该还多少钱,以免因少还款给自己的信用留下不良记录。
严格:
从7月10日起,“首套房”认定,参考范围将从购房地扩大至成都全域。
宽松:
还贷收入比将由50%调整为70%,借款人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额提升,但不超过40万元。
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将进行两项重要的调整。
首先,借款人房屋套数的认定,参考范围将从以前的购房地(比如主城区、双流、金堂等)扩展至成都全域,这将影响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利率和首付成数。
同时,还贷收入比将由50%调整为70%,因此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相应降低。换句话说行激,借款人家庭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得到提升,但不超过40万元的上限。
严 “首套房”认定变严
7月10日之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认定借款人是否是“首套房”时,参考范围是借款人(含共有人,下同)在拟购房地的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套数。从7月10日起,“首套房”认定,参考范围将从购房地扩大至成都全域。
打个比方,7月10日以后,如果借款人张小姐在成都市双流县已有一套住房,再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购房,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成数将相应上浮。
当然,如果借款人在成都全域任何地方,已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再购房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为了有效地抑制投机性购房,保护购买首套房的‘刚需’家庭。”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松 可申请贷款总额提高
“‘还贷收入比’是指职工每月还贷额占家庭月平均收入的比例。”上述负责人解释,“此前,借款人每月还贷额不得高于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7月10日以后,这个比例将从50%调整到70%。”
举例来说,李先生每月还贷额为2000元,在现有条件下,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最少需要达到4000元;还贷收入比调高后,他的家庭月平均收入达到2858元,就可以贷到相同额度的公积金贷款。
换句话说,7月10日以后职工家庭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将得到相应的提高,但总额依然不超过40万。上述负责人说:“打个比方吧,一个职工家庭假设以前他可能只能申请到20万的公积金贷款,新政之后,他能申请到多于20万的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