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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其他组织是指什么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其他组织是指什么

你说的是不是“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这里的“其他组织”指的是:除了自然人,法人之外的一些其他的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团体,比如(1)、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合伙型联营企业;(3)、中外合团中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社会团体;(5)、营业塌乎山法人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7)、中顷改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8)、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