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浦铁路是中国一条重要的南北干线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1月,江苏补用道容闳曾向总理衙门请示筹办津镇铁路,因为张之洞、盛宣怀等人反对而搁置下来。同年9月10日,英国驻华公使与德国驻华公使分别致函总理衙门,要求按卢汉铁路同样条件承办津镇铁路。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1月,清政府派总理衙门大臣许景澄为津镇铁路督办。5月18日,许景澄与英商汇丰银行、德商德华银行草签了《津镇铁路借款合同》,借款740万英镑,九折实付,年息5厘,期限50年,合同规定北段由德商承办,南段由英商承办。后因义和团运动爆发,合同被搁置。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德国代理驻华大使照会清政府,要求议定正式合同。清政府改派袁世凯督办津镇铁路。袁世凯委派唐绍仪、张翼等人与英国中英公司及德国德华银行代表进行谈判。清政府与英、德关于津镇铁路借款的渗桥衡谈判遭到直隶、山东,江苏三省京官、地方绅商及留日学生的反对,认为“津镇一路,北接畿甸,南贯江淮,扼江海之咽喉,握三省之命脉”,地理位置和战略意义十分重要,要求将津镇铁路收回自办,事情再次搁置。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3月,清廷加派张之洞会同办理津镇铁路。张、袁几经协商,认为废约自办必不可行,只有借款自办,才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1月13日,外务部右侍郎梁敦彦与德华银行、华中丛做铁路有限公司(1904年由中英银公司和福公司合并而成的公司)签订了《天津浦口铁路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有:将津镇铁路改为津浦铁路,借款500万英镑,年息5厘,期限30年,第一期300万英镑九三折实付,第二期200万英镑九四.五折实付,以直隶、山东、江苏三省厘金380万两作担保;铁路建造及管理权归中国国家办理,中国国家选用公司认可之德国、英国总工程师各一人,两总工程师须听命于总办或其代办,所造铁路仍分南北两段。 津浦铁路的建造,以山东峄县为界,分南北两段进行,分设南北两个总局,1908年8月、1909年1月相继在天津、浦口举行开工典礼。
1911年(清宣统三年)9月南北分段通车。1912年,长达1255米的黄河铁路大桥建成,全线竣工通车。津浦铁路全长1009.5公里,另有临城至枣庄、兖州至济宁、良王庄至陈唐庄、泺口至黄台桥四条支线,共96.5公里。 津浦铁路债券共发行500万英镑,债券票面分为20英镑、100英镑两种。20英镑券共6万张,100英镑券共38000张。20英镑券6万张及100英镑券的1号至19500号由德华银行盖章签发,100英镑券的19501号至38000号由英商华中铁路有限公司章盖签发。债券加盖中国驻德国出使大臣及驻英国出使大臣关防及签押。
津浦铁路消族全长1009公里。北段自京奉铁路天津总站以南两路接轨处起,至山东韩庄,长626公里;南段自韩庄至南京浦口的浦口火车站,长383公里。两段分别于1908年7月和1909年1月开工,1911年9月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