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具体时间是袭行:1949年10月1日猛禅宽下午3点。
在1949年的十月一日下午两点钟的时候,在故宫里面的勤政殿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在会议中选举出来的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以及周恩来等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宣布就职。
并且在会议当中一致决定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政治方针。
会议结束以后,参加会议的全体成员从北京中南海的东门开始出发,准备去天安门城楼上面出席开国大典。
下午三点的时候,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面向全世界庄严的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扩展资料: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筹备会议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召开,毛泽东当选为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新中国成立筹备事宜进入了倒计时。
他在开幕典礼上指出,新政协筹备会的任务是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以便领导全国人民,统一全中国。
有系统地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国防的建设工作。在此期间,他一方面领导波澜壮阔的人民解放战争。
一方面多次参加会议,就人民政协参加代表、组织职能、会议要讨论的主要文件、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组织及国旗、国歌、国徽等问题与会议筹备成员进行了真诚沟通,形成了一致性意见。
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毛泽东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大会执行主席之一,并致开幕词。
他在开幕词中庄严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从此列入爱好和平自由的世界各民族的大家庭,以勇敢而勤劳的姿态工作着,创造自己的文明和幸福。
在紧张的会议期间,毛泽东听取了政协筹备工作经过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起草经过的报告,听取了各党派、团体代表的发言,召集了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问题的协商座谈会。
9月27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陆续通过了各种文件和决议,完成了建国的准备工作。它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平,改北平为北京,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的五星红旗为国旗。
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全体委员,毛泽东当选为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大会通过的毛泽东起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指出: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
大会还通过了给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致敬电、竖立为国牺牲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决定和毛泽东起草的纪念碑碑文。毛泽东出席了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并宣读纪念碑碑文,表达对先烈的缅怀和崇敬之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中国枝亮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