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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戒律为何规定“过午不食”?

佛教戒律为何规定“过午不食”?

了解佛教戒律的人一般都知道,佛教戒律规定出家的比丘必须在规定之时间内进食。这个时间段呢,就是从早上到中午。过了这个时间段,也就是在过了中午之后,一直到第二天黎明,都不能再进食。这条戒律被称为“不非时食”,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过午不食”。“过午不食”在佛教中也叫做“斋”,所谓“持斋”就是说受持斋法而不违越。如果在规定时间外进食,佛教称之为“非时食”,这是戒律所不许的。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身体有特殊需要的人(病人等)。 那么“过午不食”的“午”到底是什么时候呢?按照现代人的观点,“午”就是12点。但古代没有时钟。因此他们计算中午的方法有所不同:在阳光下立一根棍子,当影子到达正中,就是正午时分。“过午不食”,要到第二天黎明才能进食。那么何时才算到了黎明呢?佛教也是有规定的,黎明就是“明相现时”。什么又是“明相”呢?佛教所谓明相,其实并没有具体时间,以在室外可以看到自己的掌纹为准。 这么一条限制吃饭时间的戒律是怎么来的呢?这个啊,在佛教的律部里有制定这条戒律的缘由。说是有个叫“迦留陀夷”的比丘,某天傍晚天快黑了,才穿好衣服手持钵盂出门入城去乞食化斋。“迦留陀夷”这是梵语,翻译过来就是“黑光”的意思。顾名思义,其人异常地黑,估计跟黑炭有的一拼。就是这粗黑的面貌给他闯了祸。他进城时,天昏地暗,风雨欲来。他信步走到了一位长者家门口化斋。那个时侯长者的夫人已经怀有身孕,听见有比丘在门外乞食,就亲自端饭出来施舍。然而迦留陀夷比丘面色极黑,加上大雨将至,天空乌云密布,电闪雷鸣。长者夫人并郑出门看到闪电照在比丘粗黑的脸上,顿时惊恐万绝搏颂分,大呼是鬼。嘴里不停地念叨,“遭了,我见鬼了,见鬼了”。长者夫人受了惊吓,伤及胎儿,腹中胎儿一会儿就流产死了。比丘回到住处,悔之莫及,愁闷不欢。于是世尊召集众比丘,告之“行道之要法,应当一坐而食”,方能“身体轻便,心得开解”。于是定下“日中而食,不得过”的规矩。 刚开始出家修行的人,过午不食,身体会有一些不适应,不过慢慢也就好了。佛教认为持斋也是一种减少个人欲求的修行。当然,在家修行的人不用跟出家人一样,持守八关斋戒就行了。除了在受持八戒的特定的日子之外,正常休息,正常吃饭就行银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