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也称宦官,中国古代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而专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员。又称寺人、阉(奄)人、阉官、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内监等。唐高宗时,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监,少监。后宦官亦通称为太监。 先秦时期 宦官制度起源于先秦时期,《诗经》、《周礼》、《礼记》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周王朝及各诸侯国大都设置了宦官。秦国宦官嫪毐受太后宠幸,权势显赫,封为长信侯。宦官一般由身分卑贱的人充当。其来源或由处以宫刑的罪人充任,或从民间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选。秦汉以后,宦官制度更加详备,宦官作为一种特殊政治势力,对许多朝代政局产生重大影响。 秦汉时期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宦官由少府管辖。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鉴于秦亡教训,间用文士充中常侍,以抑制宦官势力。元帝以后,宦官势力复萌。东汉时,侍从皇帝的中常侍专由宦官充任。他们传达诏令,掌理文书,左右皇帝视听。其时,外戚势大,皇帝常利用宦官牵制外戚,往往造成宦官集团专政局面。 唐宋时期 唐代,宦官由内侍省、掖廷局、宫闱局、奚官局、内仆局、内薯庆府局管理。掌管宫内的簿册、门卫、病丧、仓库供应等事项。各局长官称令或丞。唐太宗时,对宦官限制较严格,规定内侍省宦官最高官阶为三品,数额亦有限制。太宗死后,制度渐弛。中宗时,宦官总数增至3000名,被授七品以上者多达千人,玄宗时,宦官多而滥,仅四、五品者就在千人以上。授予三品左(右)监门将军衔者大有人在。安史之乱后,宦官势力膨胀,有的甚至封王爵,位列三公。部分宦官还染指军权。肃宗时,设观军容使,专以宦官中的掌权者充任,作为监视出征将帅的最高军职。从德宗朝开始,宦官掌陪带握了神策军、天威军等禁兵的兵权。军中的护军中尉、中护军等要职均由宦官担任。因军政大权被宦官集团把持,不仅文武百官出于其下,甚至连皇帝的废立也由他们决定。在宪宗到昭宗期间登基的9个皇帝中有7个是由宦官所拥立,两个被他们所杀。宦官专政成为中、晚唐社会的一大痼疾。宋代也设内侍省,由宦官主管。但宋代宦官干政的现象不如外戚专权严重。 明清时期 明太祖朱元璋对宦官管理较严,规定宦官不得识字,压低其官阶,禁止其兼外臣的文武职衔,并悬铁牌于宫门上,明示不许干政的警戒。从永乐朝始,宦官渐受重用。皇帝亲信的太监经常被派出巡出洋,担任监军。永乐十八年(1420)设东厂,由宦官执掌,从事特务活动,诸事直接报告皇帝。宣宗时,改太监不得识字的祖制,在宫内设内书堂。令学官教授小太监识字。成化十三年(1477)在东厂外另设西厂,以宦官任提督,加强特务统治。此外,宦官任职机构膨胀,宫廷中设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等12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4司及兵仗、银作等8局,总称为二十四衙门,各设专职掌印太监。宦官人数激增,至明末多达数万之众。英宗时,掌权宦官王振网罗部分官僚为党羽,形成阉党,开明代宦官专政先声。此后,宦官之祸迭起。成化年间的汪直、武宗芦手芦时期的刘瑾、熹宗时期的魏忠贤等,都是权倾朝野、势力显赫的权宦。他们专横跋扈,排斥异己,巧取豪夺,屡兴大狱,加剧了明朝政治上的腐败,给人民带来无穷灾难。 鉴于明朝宦官为害之烈,清朝统治者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清初规定:宦官归内务府管辖,具体由敬事房管理。敬事房亦称宫殿监办处,设总管、副总管等职。康熙时总管宦官为五品,雍正时改成四品。裁明代“二十四衙门”为“十三衙门”,人数大幅度缩减。顺治时设置宦官千余人,乾隆年间增至3000人,直至清末未过此数。宦官升迁降调由内务府移文吏部决定。宦官犯法,内务府可先拿后奏。尤禁其干政。顺治帝仿朱元璋旧制,铸铁碑立于交泰殿,明文规定凡有不法行为,均凌迟处死。这些措施得到较好贯彻。虽在清末有慈禧太后宠宦安德海、李莲英等屡犯例禁,朝臣为之侧目,终未出现汉、唐、明宦官的专权现象。 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也结束了延续数千年之久的封建社会的宦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