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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什么是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机会主义行为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不完全如实地披露所有的信息及从事其他损人利己的行为。一般是用虚假的或空洞的,非真实威胁或承诺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如虚假广告、专利剽窃、偷税漏税、违约现象、偷懒行为等。  机会主义行为就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认为,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总是尽最大能力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自私且不惜损人,只要有机会,就会损人利己。损人利己的行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追求私利的时候,“附带地”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例如化工厂排出的废水污染了河流,另一类则纯粹是以损人利己为手段为自己谋利,如坑蒙拐骗、偷窃。机会主义行为使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处于混乱无序状态,造成漏团拆资源极大浪费,给社会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具体到管理活动中,机会主义返枣行为会降低管理绩效,使管理目标难以达成。  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原因有多种。但最根本的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首先,机会主义行为源于人的逐利本性。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假设。人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人们所从事的各种经济活动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人们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时,常常会走到机会主义上去。会借助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不惜损人利己。  其次,信息不对称和人的有限理性给机会行为存在提供了活动空间。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人是完全理性的。由于人具有完全理或仿性能洞察现在和未来,以说谎、欺骗和毁约来谋取私利的行为都无从得逞。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这种观点更贴近现实。正因为人是有限理性的,他不可能对复杂和不确定的环境一览无余,不可能获得关于环境现在和将来变化的所有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就可能利用某种有利的信息条件如信息不对称环境,向对方说谎和欺骗,或者利用某种有利的谈判地位背信弃义,要挟对方以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