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七月调整公积金基数的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公积金基数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至8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当前缴存基数情况、身份证号、单位基本信息等,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件。
(三)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四)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花名册》;
3、《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及复印件;
4、单位上一年度发生的《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及复印件。
(五)单位住房公积金未汇缴至当年6月的,应当先按原缴存额汇缴至当年6月,再按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当年7月起源戚的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一、贷款对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额度: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四、山衫贷款期限: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一般有最长10年和最长20年两种,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五、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五年(含)以下的个人购置住房贷款,贷款年利率为3、78 %;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个人购置住房贷款,贷款年利率为4、23%。
六、须提供的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逗裂腔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