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h.D,指哲学博士学位,现泛指学术研究型博士学位,源自拉丁语Philosophic Doctor。所谓哲学博士,是指拥有人对其知识范畴的理论、内容及发展等都具有相当的认识,能独立进行研究,并在该范畴内对学术界有所建树。因此,哲学博士基本上可以授予任何学科的博士毕业生。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渐兴起的“槐伍专业学位”博士的称呼并没唤慧有照搬西方,和明答一般不称作PhD,而是每个专业各有其简称。Ph.D是指学术研究型的博士。
2、医学内容极多极广没有一种综合的医学博士学位,医学学位是分科分主修的。1807年设立M.D.(Doctor of Medicine, MD)学位时欧美医学仍不算进步,当时美国的大学也无博士学位。
欧洲医学一直到1840年之后德国科学家将实验室科学研究方法带入医学领域,欧洲医学才出现突飞猛进的进步,美国医学的进步又更晚,19世纪美国医师的地位与江湖郎中差异不大。
扩展资料:
部分学科的博士毕业生通常有特别的学衔,例如医学博士毕业生常称为医学博士 (M. D.), 教育学的“专业学位”博士毕业生常称为教育博士 (Ed.D) 等。较特别的是法律博士 通常是已拥有其他学科学士学位的法学学生的基本学位而并非高级学衔。
我国的医学教育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医学教育是从大学本科开始的,一般有五年制,七年制和八年制,分别授予医学学士,医学硕士和医学博士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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