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二审判决出来后,判决书的日期就是终审日期,无法上诉。但是,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下,都以提出再审,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扩展材料:
以民事方面为例,《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拆宽拦收集旅胡,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巧岁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如果不符,申请再审的请求就会被驳回或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