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1、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才会有可靠的政治保证;2、坚持人民当家作吵芦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3、坚持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才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也才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而三个至上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这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2、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实践成效的重要标准;3、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就是要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实践的基本要求,党要在宪法和亏闹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和司法必须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销碰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特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与司法的公信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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