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需要一下手续:
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到场、买卖方为单位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委托书加盖公中备章;
2. 《机动车行驶证》;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4. 【公车】需拍卖成交确认书;
5. 【公车】财政部门关于公务用车拍卖处置的批复;
6. 机动车交强险保单。
车辆过户的基本流程:
车管所查档 →卖嫌毁 刑侦、工商验车 → 领取行驶证受理回执 → 领取行驶证正本 → 购置税过户 → 保险更名。
1.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2. 所需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 / 卡 / 发票。以上均需提供者慎原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过户